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秩序,严禁我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非法流出实验室,特通知如下:
1、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和《中南大学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条例》(中大教字[2011] 2号)要求,进一步检查并落实危险化学品的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处置和销毁等环节的安全措施,严防疏漏。
2、逐级完善安全责任制,贯彻落实“谁购买、谁使用,谁管理”、“谁管理,谁负责”的安全工作责任制。
3、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的双人保管、双人双锁、双人领用制度,定期检查,严加保管。
凡涉及危险化学品购买、使用与管理的单位必须按照上述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一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与管理的全面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存档备查。对于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解决,杜绝事故发生。